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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
主管機關: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發布機關:
教育部
發布日期:
106.12.14
發布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132584B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