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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譯法規中文內容(Chinese Content)
法規名稱(Title): |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灣藝術教育網網路藝學園線上課程收費規定英 |
公發布日(Date): |
102.05.02 |
法規內文(Content): |
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推動藝術教育,製作線上藝
術課程提供大眾使用,特訂定本規定,以為收費依據。
二、本館之線上課程,其採收費方式提供民眾學習者,概以每門課程收費
新臺幣一百元。
三、具下列身分者,得免繳學費:
〈一〉領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者。
四、課程使用者於繳納學費後,除因可歸責於本館之事由,致課程無法使
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或保留。
五、本規定所訂學費,本館得視製作、維護、管理等相關因素檢討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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