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文(Content): |
附表一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場地設施維護規費收費基準
(單位:新臺幣/元)
項目 |
時間 |
收費基準 |
附註 |
裝臺排練 |
演出及活動 |
南海
劇場 |
上午 |
08:30~12:00 |
7,000元 |
9,500元 |
- 場地使用包括空調、燈光、音響等其他相關設備。
- 鋼琴、舞蹈地墊之使用時段比照場地時段辦理。
- 南海劇場逾左列使用時段者,每小時加收2,500元;鋼琴加收200元;舞蹈地墊加收120元;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
- 多功能排練室逾使用時段者,每小時加收500元;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
- 臨時提出增加場次一概不受理。
|
下午 |
13:30~17:00 |
7,000元 |
9,500元 |
晚間 |
18:30~22:00 |
10,000元 |
12,000元 |
鋼琴/每時段 |
800元 |
800元 |
舞蹈地墊/每時段 |
400元 |
400元 |
多功能排練室 |
上午 |
08:30~12:00 |
1,800元 |
下午 |
13:30~17:00 |
1,800元 |
晚間 |
18:30~22:00 |
1,800元 |
附表三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會議室設施維護規費收費基準
(單位:新臺幣/元)
項目 |
時間 |
收費基準 |
附註 |
第
二
會
議
室 |
上午 |
09:00~12:00 |
1,200元 |
- 場地使用包括空調、燈光、麥克風、投影機等相關設備。
- 逾左列使用時段者,每小時加收480元,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
|
下午 |
14:00~17:00 |
1,200元 |
第
三
會
議
室 |
上午 |
09:00~12:00 |
1,200元 |
下午 |
14:00~17:00 |
1,2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