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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譯法規中文內容(Chinese Content)

法規名稱(Title)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10條核釋令
公發布日(Date) 103.05.20
法規內文(Content)
核釋「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十
條所規定之外國學生在臺已具有合法
居留身分者或其就讀之班別屬經本部
專案核准之課程者,以國內大學與外
國大學合作並經本部專案核定之學位
專班,且學校有明確管理機制者予以
認定屬上開課程,不受外國學生不得
申請就讀我國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
育之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其
他僅於夜間、例假日授課之班別之限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