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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7:0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台東體育實驗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部)籌備處組織規程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02 月 1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4 年 09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84)台參字第045007號
法規體系: 組織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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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條  
教育部為體育教育實驗需要,依高級中學法籌設國立台東體育實驗高級中
學 (附設國民中學部) ,特設國立台東體育實驗高級中學 (附設國民中學
部) 籌備處 (以下簡稱本處) 。
第 2 條  
本處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教育計畫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校地、師資及建築設備之規劃及興建事項。
三、關於經費預算及編制員額之編擬事項。
四、關於設校各項有關規章之擬訂事項。
五、關於籌設之其他有關事項。
第 3 條  
本處設左列各組,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一、行政組。
二、教務組。
第 4 條  
本處置主任一人,綜理處務,由教育部聘任或聘兼之。
第 5 條  
本處置組長、技士、幹事、管理員、書記。
第 6 條  
本處置人事管理員,由教育部指派適當人員兼任,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並
得兼辦人事查核事項。
第 7 條  
本處置會計員,由教育部指派適當人員兼任,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兼辦
統計事項。
第 8 條  
本處人員之職稱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第 9 條  
本處於國立台東體育實驗高級中學 (附設國民中學部) 成立時撤銷之。
第 10 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