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落實體育事務財團法人(以下簡稱
體育法人)財務處理及會計制度之監督管理,特訂定本要點。
二、體育法人之財務處理,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之規
定辦理。
三、體育法人之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
四、體育法人之會計基礎,採用權責發生制。
五、會計報告應編製下列表冊:
(一) 收支餘絀表(格式如附件一之一)。
(二) 資產負債表(格式如附件一之二)。
(三) 現金流量表(格式如附件一之三)。
(四) 淨值變動表(格式如附件一之四)。
(五) 財產清冊(格式如附件一之五)。
各體育法人得視實際需要編製對內會計報告表。
六、會計科目分為資產、負債、基金暨餘絀、收入、支出五類,各
類會計科目編號及名稱如附件二。
七、會計簿籍分類(格式如附件三)如下:
(一) 日記簿。
(二) 總分類帳。
(三) 財產登記簿。
(四) 明細分類帳。
(五) 其他簿籍。
八、會計憑證分類如下:
(一) 原始憑證:證明會計事項之經過,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
之憑證。
(二) 記帳憑證:證明處理會計事項人員責任,為記帳所根據之
憑證。
九、原始憑證如下:
(一) 現金、票據、證券等之收付移轉單據。
(二) 收據簿。
(三) 員工薪給支給單據。
(四) 出差旅費報告單。
(五) 存款提款等憑據。
(六) 發票、收據、契約定貨單。
(七) 財產毀損報廢表。
(八) 收支預算表。
(九) 支出證明單。
(十) 法令、決議等可資證明各項會計事項發生經過之有關單據。
(十一) 其他書表憑證單據。
前項各款原始憑證之格式,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得由各該體育法人
依事實需要設計。
十、記帳憑證(格式如附件四)如下:
(一) 收入傳票。
(二) 支出傳票。
(三) 轉帳傳票。
十一、體育法人應於年度開始前,編製年度工作計畫(格式如附件五)
及收支預算表(格式如附件六),提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報本
部備查。
十二、體育法人應於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編製上年度工作報告(格
式如附件七)、收支餘絀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淨值
變動表及財產清冊,提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報本部備查;其有
監察人者,應併附監察人之審核意見書。
十三、依教育部審查體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第十五點
第一項規定,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併前點所需之報表及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報告,報本部備查。
十四、依教育部審查體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第十二點
規定,本要點所稱財產,以附件一之五所定經法院登記者為範
圍。
十五、財產管理運用,依本部審查體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
要點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二
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辦理。
十六、本要點所稱財產管理,指財產之登記、增置、減少、處分及保
管運用等有關處理程序事項。
十七、體育法人不動產之購置、出售、轉讓或設定他項權利,應經董
事會決議通過,並報本部核准後為之。
前項程序,應於捐助章程中明定。
第一項不動產之購置,應將所有權狀影本報本部備查。
十八、體育法人以前年度之決算結餘,得作為下年度支出之財源使用。
十九、體育法人財務會計,以新臺幣為計算單位,如屬外幣應折合新
臺幣計算之。
二十、體育法人財務收入,除週轉金外,應存入金融機構,不得存放
於其他公私企業或個人,並以隨收隨存為原則。
前項週轉金之金額及運用規則,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交財務人員保管
並作為週轉金運用之依據。
二十一、體育法人得逐年提列各該年度收入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下之準
備基金。但體育法人決算發生虧損時,不得提列。
前項基金及其孳息應專戶存儲,非經董事會通過,不得動支。
二十二、體育法人其收入應掣給正式收據,並留存根備查。提用存款
時,應由體育法人董事長、執行長(相等職位者)及財務人
員於領款憑證上共同蓋章。
二十三、體育法人常設之辦事處、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
,其財務應由各該體育法人統收統支,不得另編年度收支預
算、決算。
二十四、體育法人依其他法令設立之附屬作業組織,平日應單獨設帳
、獨立作業。但於年度終了時,年度餘絀應列歸法人收支統
籌運用。
二十五、體育法人處理財務收支,不得有匿報或虛報情事,並得定期
公告之。
二十六、體育法人財務之各種憑證、帳簿、表報等之檔案保管,依下
列規定辦理:
(一) 各種會計簿籍及會計報告,應自決算日報本部備查之日
起至少保存十年。
(二) 各種憑證,除有關債權債務者外,應自決算報本部備查
之日起至少保存五年。
二十七、本要點所稱財務人員指辦理會計、出納及財務管理之人員。
前項財務人員應為專任。但於該體育法人編制不足時,得由其他工作
人員兼辦之。
二十八、體育法人之財務人員依本要點規定處理各項財務事宜,並依
規定期限編製有關表報。
二十九、體育法人應辦理財務查核,其置有監察人者,該項查核應由
監察人為之,本部得視實際需要抽查之。
前項查核分為定期查核及臨時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