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05 11:2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體育領域2.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體育領域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6 月 08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08 年 08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52820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訂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體育領域」、「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體育領域」,並自一百零八學年度,依照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

附「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體育領域」、「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體育領域」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