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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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究人員會議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0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教研秘字第1071800626號函
法規體系:
綜合規劃/研發管考新聞國會
立法理由:
1070823立法理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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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一、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為依研究主軸推動研究整體規劃與發
展,並促進研究人員於重大研究議題的交流與協作,定期召開研究人員
會議(以下簡稱本會議)。為有效辦理會議相關事務,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會議以每月召開一次為原則,由院長或其指定人員主持。
三、本會議辦理本院研究主軸各議題之研討、宣導院內研究相關法規政策,
以交流討論並廣徵意見,另得邀請講座專題演講,或由研究人員發表研
究成果。
四、本會議由綜合規劃室辦理相關行政事務。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