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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8:1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全民網路英語能力檢定」補助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5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03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社(一)字第0950028414C號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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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方案八「推廣全民外語學習」,「推
    展終身教育,建立學習社會」中程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語文教學包括教材、教法及教學評量三部分,而教學評量是度量語文
    習得成效不可或缺的工具,網路語文評量具立即性及統整性,又施測
    過程不須利用紙筆,兼具環保。
二、網路英語能力檢定,在全球化架構下及知識經濟的社會中,為一值得
    推行之資訊化施測方式。


參、實施階段與補助對象:九十一年七月至九十二年十二月。國內大學校
    院、學術機構、民間團體 (學會、協會、基金會及補習班等) 等均可
    提出申請。


肆、計畫內容:
一、提供二十四小時免費網路自我測驗,立即得知檢測成績。
二、辦理發給證書之電腦測驗:
 (一) 普設測驗中心。
 (二) 採分級測驗,每級各有明確的能力標準。
 (三) 檢定項目應包括聽說讀寫。
 (四) 配合提供網路英語教學 (非針對檢測之英語教學) 。


伍、本部將視經費及申請計畫內容評比後擇優補助之;研發階段所需經費
    由本部以部分補助方式辦理,計畫完成前必須進行乙次正式施測 (含
    本要點肆之一、二之測驗) ,由受補助單位自行辦理,本部不另提供
    經費,惟可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如協助宣導等。


陸、請於九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提送企畫案及經費預算表至台北市徐州
    路五號十二樓教育部社教司第一科收 (信封請註明「全民網路英語能
    力檢定」企畫案,計畫並以 A4 格式裝訂) 。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