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04:1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私立學校法」第十六條所定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技(二)字第0980006977C號
法規體系: 教育通用
法規功能按鈕區
核釋「私立學校法第十六條所定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三分之一之規定,其『總額』三分之一應以單一家族人數分別計算」,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