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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05:2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 2.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 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0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116490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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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7年10月26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116490B 號令訂定
 發布,並自一百零八學年度,依照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
 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

內容詳附件。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