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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7:1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2.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課程綱要 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 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賦優異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 5.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專長領域課程綱要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7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73959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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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8年07月1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73959B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並自一百零八學年度,依照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
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

內容詳附件。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