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08:0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協助辦理各項試務工作相關費用支給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4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4002160 號函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修正各級學校協助辦理各項試務工作相關費用支給表(核定本)
                                                         單位:新臺幣元

費用項目 職別 單位 支付上限 備註  
酬勞費 主任委員 18,000元 1,000人以下  
22,000元 1,001人至3,000人  
26,000元 3,001人至6,000人  
33,000元 6,001人至10,000人  
38,000元 10,001人至15,000人  
48,000元 15,001人至20,000人  
51,000元 20,001人至30,000人  
53,000元 30,001人至40,000人  
58,000元 40,001人至50,000人  
63,000元 50,001人至80,000人  
75,000元 80,001人至110,000人  
87,000元 110,001人以上  
副主任委員 以主任委員之8折支給 適用協助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及辦理招生入學試務工作  
總幹事 以主任委員之8折支給    
副總幹事 以主任委員之6折支給    
組長 以主任委員之6折支給    
副組長 以主任委員之4折支給    
指導委員、督導委員 以主任委員之6折支給 適用協助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及辦理招生入學試務工作  
總召集人 18,000元 適用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1,000人以下  
22,000 適用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1,001人以上  
副總召集人 以總召集人之8折支給 適用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  
出席費   人、次 2,500元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由各機關學校視會議諮詢性質及業務繁簡程度支給  
講習費   人、次 200元 包括參加監考講習、報名工作講習  
招生、試務期間工作費 校長、教師、職員、技工、工友 人、天 1,650元 包括簡章整理、報名期間報名資料整理、試卷及分發資料運送等  
學生 人、時 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時薪
招生、試務前後工作費 校長、教師、職員、技工、工友 人、天 825元 包括考場設置、試卷運送及保管、資料審核等  
學生 人、時 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時薪  
入闈期間工作費   人、天 5,000元 包括闈內外場作業工作費及闈場試務工作費、留守費,應視業務繁簡程度分級支給  
學科命題費   人、份 3,000元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之學科命題費得適用  
術科命題費   份(站)
  1. 3題以下視為一份,每份4,700元
  2. 4題以上每站1,200元,每職種至多支給6站,最高7,200元
適用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  
術科繪圖或特殊製作費   1.A3規格:每張800元
2.A4規格:每張400元
3.前二目合計,每職種以2,400元為限
適用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  
術科試題試作費   小時 依各職種術科競賽時數之一點五倍計算;每小時之酬勞,依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時薪計算 適用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  
一般試場監考﹙場﹚費、巡場費   人、科 550元 適用協助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及辦理招生入學試務工作  
  人、天 全天1,800元
半天900元
適用協助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試務工作  
特殊試場監考﹙場﹚費、巡場費   人、科 740元 適用協助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及辦理招生入學試務工作  
  人、天 全天2,420元
半天1,210元
適用協助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試務工作  
特殊試場現場報讀費   人、科 740元    
試務督導費   人、天 全天3,600元
半天1,800元
  1. 適用協助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試務工作
  2.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秘書組人員得適用
 
閱卷費   份(題)、閱 50元 適用協助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及辦理招生入學試務工作,寫作測驗 (作文)、小論文類型,每份每閱計價  
20元 適用協助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及辦理招生入學試務工作,非選擇題類型,每題每閱計價  
人(份) 40本以下閱卷基本費用每人2,000元
超過40本者,每份每閱50元
  1. 適用協助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試務工作,無人到考致無卷可閱或因故未能或不願閱卷者,不予支給閱卷費
  2.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之學科閱卷費得適用
 
評選費、評審費   人、天 全天5,000元
半天3,000元
  1. 包括面試、實驗實作評選、口試、試教、實作評審
  2.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職種召集人、職種副召集人及命題及評判委員得適用
 
命題及評判委員助理費   人、天 全天1,800元
半天900元
適用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命題及評判委員助理  
稿費、國內出差旅費、印刷費、膳宿費、設備費及其他費用       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支給  
配合傳染病防治法防疫措施之特殊試場監考﹙場﹚費   人、科 未啟用1,000元
啟用1,170元
適用協助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及辦理招生入學試務工作  
  人、天 未啟用:
全天1,800元
半天900元
啟用:
全天3,600元
半天1,800元
適用協助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試務工作  

    附則:
一、本表適用對象,為各級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所屬實際參與協助辦理
    國中教育會考試務工作、單獨或聯合辦理招生入學試務工作、協助教
    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之校長、教師、職員、技工
    、工友、學生(以下簡稱教職員工生)及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
    競賽命題及評判工作會人員。    

二、本表所稱酬勞費、試務費,定義如下:
  (一)酬勞費:指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總幹事、副總幹事、組長、
        副組長、指導委員、督導委員、總召集人及副總召集人之酬勞費。
  (二)試務費:指出席費、講習費、工作費、命題費、監考(場)費、
        巡場費、特殊試場現場報讀費、試務督導費、閱卷費、評選費、
        評審費、術科繪圖或特殊製作費、術科試題試作費、命題及評判
        委員助理費。
試務工作期間(包括上班日)實際參與工作之教職員工生,始得支領酬勞
費及試務費,且每人同一日以擇一支領酬勞費或試務費為限。但協助教育
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之試務人員支領酬勞費者,同一日
不得改支試務督導費。
已支領酬勞
費或試務費者,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再支領稿費、國內出差旅費。

三、學校教職員工生於正常上班時間辦理之各項試務工作,屬本職業務者
    ,不得支領試務費。但入闈或考試舉行期間經奉派擔任試務工作者,
    不在此限。

四、代理參與試務工作人員者,得依相關法令支領代課鐘點費、代理職務
    加給。

五、本表備註欄備註適用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項目,各
    執行學校始得依相關費用項目及標準支給。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