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教育部獎助性別平等教育碩博士論文要點
民國 98 年 06 月 26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一、目的︰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性別平等教育學術及相關研究,提高
    上述議題之學術水準,特訂定本要點。


二、獎助對象及範圍︰
(一)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相關研究所之碩、博士研究生,並於申
      請截止日前二年內通過論文口試取得學位者。但曾依本要點提出申
      請或已獲其他經費獎(補)助者,不得申請。
(二)範圍:針對性別平等教育之議題進行相關研究之論文。


三、獎助原則:
(一)博士學位︰每年以獎助二名為原則(可從缺),每名獎助新臺幣五
      萬元。
(二)碩士學位︰每年以獎助五名為原則(可從缺),每名獎助新臺幣三
      萬元。


四、申請及審查程序︰
(一)申請程序
      1.申請人應於每年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提出申請。
      2.申請人應備妥申請書(如附件)、研究論文及相關學位證明文件
        各一式四份(免膠裝、得採列印後裝訂),寄送教育部訓育委員
        會,資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申請書格式請至本部訓育委員
        會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edu.tw/EDU_WEB/Web/DISPL/ho
        me.htm)
(二)審查標準:
      1.文獻分析二十分。
      2.理論觀點二十分。
      3.研究方法二十分。
      4.文字組織架構二十分。
      5.研究貢獻二十分。
(三)審查程序︰
      本部就申請資料提請專家學者依審查標準評分並排序等第,召開複
      審會議後決定獎助名單,於同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公告,並函知得獎
      者。


五、獎助金請領:
    得獎者應於收到得獎通知後二週內檢據辦理請款。


六、其他規定︰
    得獎者應提供所著論文電子檔予本部,並同意本部於網路刊載,供民
    眾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