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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
民國 102 年 01 月 03 日
法規內容:

 

壹、依據:
    行政院 96 年 10 月 25 日院授人企字第 0960064026 號函訂定「行政院所屬中央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推動計畫」。
貳、目的:
一、 發現並協助公務同仁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使其能以健康的身心投入工作,提昇其工作士氣及服務效能。
二、 藉由多樣化的協助性措施,建立溫馨關懷的工作環境,營造互動良好之組織文化,提昇組織競爭力。
參、實施對象:
    本署職員(含約聘僱人員)及工友(含技工、駕駛)。
肆、辦理內容:
一、 工作面:包括管理諮詢、工作適應、組織變革之調適、工作與生活平衡、生涯(退休)規劃等工作職涯諮詢服務。
二、 生活面:
(一) 法律諮詢:買賣房屋或汽(機)車糾紛、購屋或租屋契約、民
刑法解釋、民刑事訴訟程序等法律問題諮詢服務。
(二) 理財諮詢:理財規劃、節稅建議、保險規劃等金融諮詢服務。
三、 健康面:
(一) 心理健康:包括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夫妻或親子
溝通、職場人際溝通、生涯各階段重大危機之因應與管理等心理諮詢服務。
(二) 醫療保健:提供政府機關現行公務人員各項醫療保健措施及民
間團體現有醫療保健資源相關資訊。
伍、辦理方式:
一、 建立關懷協談機制:
(一) 單位主管發覺員工有負面表現、情緒困擾等警訊時,得主動通
報本署「員工關懷協助小組」介入開導;或當員工有任何工作、生活等壓力或困擾時,自行提出關懷協談申請,由該小組負責開導協談。
(二) 經本署「員工關懷協助小組」初步協談後,如認情況嚴重,需
由諮商輔導專業人員處理時,則予轉介相關專業人員。
二、 提供相關專業研習或量表檢測:
(一) 自辦研習講座:
      利用本署會議場所,以本署員工為對象,邀請專家學者主講,以協助員工進行生涯規劃及自我探索,提升自助助人之能力。
(二) 選送參加訓練研習:
      配合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及相關訓練機關(構),選送本署員工參加相關研習。
(三) 不定期提供相關學習資源及相關量表檢測:
鼓勵同仁利用「e 等公務園」或其他網路學習資源,進行相關課程之線上研習。另適時提供員工財務規劃、自我健康檢測(如工作壓力檢測量表、憂鬱症自我檢視量表等),以提醒其自我檢測、關心自己。
三、 提供其他相關資源及資訊:
(一) 設置紓壓室或建置文康設施,購置相關書籍、影音資料,供同
仁借閱及使用,以紓解壓力。
(二) 本署如有心理健康或諮商輔導相關專長之人員,亦得請其協助
宣導、推廣。
(三) 彙集有關醫療資源或社會公益團體資源或人事局等其他部會
員工協助方案資訊,以書面或網路連結方式,轉知同仁妥善運用。
陸、附則:
一、 本署員工參加本署辦理之員工協助方案輔導研習、講座者,其課程及時數得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實施要點」之規定,登錄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
二、 經本署「員工關懷協助小組」協談開導後,轉介至醫療或諮商輔導機構之人員,如於上班時間接受諮商輔導,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辦理請假事宜。
三、 辦理本方案所需之經費,由本署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四、 推動本方案相關業務著有績效者,得酌予獎勵或列入年終考績之重要參據。
五、 本方案陳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