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來園服務一天發給兩餐誤餐費,滿半天發給一餐誤餐費。
(六)凡以社團名義參加志工,每次來園服務滿半天以上,可領取往返交通費(按台
汽客運支給標準核發)。
(七)社會及教師志工依地區遠近補助交通費,補助標準,由本園另訂之。
(八)每年依園方規定發給制服。
(九)遠道志工需住宿本園山莊者,需預先聯繫如有空房可免費提供住宿。
(十)擔任志工期間,來園服務時在本園員工消費合作社消費比照本園員工優待辦法
辦理。
(十一)志工均為無薪給職。
(十二)均應遵守本園之各項規章。
(十三)凡熱心服務且表現優異之志工,由本園報請志工就讀學校或服務單位,予以
獎勵表揚。
六、招生程序:
(一)公告志工招生簡章,可以通訊或現場方式自由報名。
(二)報名前先舉辦座談會(放映幻燈片及錄影片)介紹服務現況及工作內容。
(三)本園初選後通知面談。
(四)面談內容:志工個人專長,服務期間,參加組別以進行複選分組。
(五)複選合格人員,均需參加職前講習,以瞭解本園概況,個人工作性質與範圍及
鳥類相關之基本知識。
(六)講習結束通過測試後,再予以正式分配至各組工作,並交代任務。
七、志工管理基本守則另訂之。
八、本要點經園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