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瞭解服勤單位及服勤處所對教育服務役男(以
下簡稱役男)運用、勤務規劃及生活管理情形、落實役男服勤管考工作,
特訂定本計畫。
二、實施方式
依役男所屬服勤單位分甲、乙組實施,其進行方式如下:
(一)甲組:配合本部年度「統合視導地方教育事務」實施訪評,以直轄市、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及其所屬服勤處所為訪評對象。置重點於專長役
男運用情形與服勤管理工作之考評。
(二)乙組:配合本部年度「統合視導地方教育事務」時程實施訪評(於甲組
行程結束後實施),以直轄市及各縣(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
(以下簡稱校外會)、國立馬祖高中為訪評對象,置重點於役男服勤管
理業務工作推展之考評。
三、督訪編組
(一)甲組:由本部國教司、訓委會暨軍訓處(替代役執行小組)共4-6人編
成。
(二)乙組:由軍訓處(替代役執行小組)並納編軍訓教官、替代役男共3-5
人編成。
四、督訪重點及權重配比(如附表)
(一)甲組:
1.國教司:訪評直轄市及各縣(市)國民中、小學專長役男運用情形,包
括國民小學教師證役男協助偏遠地區國民小學推動焦點300閱讀輔助教
學及海外役男協助英語教學實施情形。
2.訓委會:訪評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運用中等教師證役男執行中輟生
復學輔導情形。
3.軍訓處(替代役執行小組):
訪評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執行役男服勤管理工作情形。
(二)乙組:
訪評直轄市及各縣(市)校外會役男服勤管理業務工作推展。
五、敘獎
(一)年度績優服勤單位甲、乙組各取前三名,由本部於年度績優表揚大會中
予以表揚。
(二)績優服勤處所請各服勤單位自行議獎。
六、一般規定
(一)各服勤單位及服勤處所受訪時,應先備齊相關表冊及佐證資料,以利督
訪工作進行。
(二)為利服勤處所(學校)實況訪視,請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1.本部於訪視前二日通知縣(市)政府教育局受訪之服勤處所(三至五
個學校),請安排受訪服勤處所役男及役男管理人員,於訪視當日攜帶
相關表冊及佐證資料至教育局接受訪評。
2.各縣(市)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或本部替代役執行小組於訪視前一日先
行派員至受訪服勤處所檢視役男住宿設施,並於訪視當日至教育局提報
役男宿所狀況。
(三)交通:
1.甲組:配合本部「統合視導地方教育事務」行程實施。
2.乙組:由直轄市及縣(市)校外會支援車輛,於甲組行程結束後,接送
本部軍訓處替代役執行小組成員至校外會實施訪評工作。
(四)經費:訪評所需經費由本部統籌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