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附表之學校名稱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8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體委競字第09800212042號
法規體系: 體育/學校體育
法規功能按鈕區
解釋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附表學校名稱如下:
一、國立臺灣體育大學(桃園),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一日起,學校
    名稱變更為「國立體育大學」。
二、國立臺灣體育大學(臺中),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一日起,學校
    名稱變更為「國立臺灣體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