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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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編制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綜(一)字第1030168608B號 令
法規體系:
組織
圖表附件:
重新報核編制表草案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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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教育部青
年發展署編制表
職稱
官等
職等
員額
備考
署長
簡任
第十三職等至
第十四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副署長
簡任
第十二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主任秘書
簡任
第十一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組長
簡任
第十一職等
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副組長
簡任
第十職等
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專門委員
薦任至
簡任
第九職等至
第十職等
二
主任
(一)
由專門委員兼任。
科長
薦任
第九職等
十
視察
薦任
第八職等至
第九職等
三
專員
薦任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五
科員
委任或
薦任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
第七職等
十五
助理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
第五職等
三
書記
委任
第一職等至
第三職等
一
人事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專員
薦任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一
政風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書記
委任
第一職等至
第三職等
一
主計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專員
薦任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一
科員
委任或
薦任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
第七職等
一
合 計
五十五
(一)
附註:
一、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二」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二、編制表所列科員員額內其中一人,由留任原職稱原官等之視察出缺後改置。
三、本編制表自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八日生效。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