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2.2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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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 2.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 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0 月 26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08 年 08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116490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1071026-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pdf
1071026-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pdf
1071026-綜合型高級中學-社會領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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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1.中華民國107年10月26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116490B 號令訂定
發布,並自一百零八學年度,依照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
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
內容詳附件。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