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31條第1項解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12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37225B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學校體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核釋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自中華
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起,基於專任運動教練權益保障,就七月二日以
後退休生效者,其成績考核結果為晉薪並給與獎金者,該晉薪無法執行部
分從寬改發一個月獎金。

部  長 潘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