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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23:3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台灣學術網路(TANet)傑出貢獻人員選拔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7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86教字第28906號
法規體系: 資訊及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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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單位:教育部
    協辦單位:台灣學術網路各區域網路中心

二、目的:
    為推廣Internet在我國之發展與應用,對致力推動台灣學術網路,以促進
    教學研究資訊之交換與資源共享效益之各類傑出貢獻人員予以表揚,特訂
    定本要點。

三、被推薦人資格:
(一)須為中華民國TANet使用者,且未接受本項獎勵者。
(二)被推薦人得就下列任意一類參加選拔(限選一類)
   1.應用推廣類:
     利用網路環境,應用於提昇教育、學習、行政績效並推廣嘉惠各界具有
     貢獻者。
   2.技術發展類:
     網路軟硬體技術之建置開發,公用軟體技術之突破,具嘉惠網路使用者
     等貢獻者。
   3.管理維護類:
     有關網路安全、管理及服務系統之維護、增進TANet網路效能改善等績效
     具有貢獻者。

四、名額:
(一)獎勵名額以不超過十名為原則。
(二)各類獎勵名額以三~四名為原則,唯視推薦情形得以調整。

五、推薦與選拔:
(一)被推薦人由其區域網路中心、縣市網路中心或服務單位檢具推薦書表
      (如附件1、2)及有關資料向TANet區域網路中心推薦。
(二)區域網路中心需召開管理委員會進行初審作業,將初審結果報部參加決
      選。
(三)選拔作業時間另行訂定。

六、評選委員之評審工作另訂選拔作業準則規範之。

七、表揚:
    經選拔當選「台灣學術網路傑出貢獻人員」,由教育部頒發獎狀乙面及獎
    金伍萬元整,除於TANET研討會開幕式中予以表揚外,得獎人須配合提供
    專刊簡介,以發表於TANET研討會及教育部WWW伺服器。

八、本要點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