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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06:0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機器人卡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8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館秘字第11115610461號 令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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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鼓勵學生以個人身份辦卡到館參觀,充分利用本館終身學習
    資源。

二、對象:具學生身分者,一人一卡制。

三、期限:自核發日起有效期限一年。

四、申請方式:

(一) 現場辦理:至本館臨櫃填寫書面資料。

(二) 網路申辦:至本館網頁填寫線上申請表,並上傳可辨析之照片。

(三) 卡費:每張新臺幣二百元整。

五、申請流程:

(一) 現場辦理:

1、填寫申請表,並出示學生證或可證明學生身分相關文件。

2、繳交個人近一年內一吋照片一張,相片上人像正面,勿戴墨鏡或帽
    子,能清晰辨認。(本館備有免費拍照服務)

3、繳交卡費。

(二) 網路申辦:以網路申請者應附可辨析之照片在內,待繳費確認後,
     本館即辦理卡片,申請者可隨時於本館開館時間到館取卡,或附掛
     號郵資由本館寄送。

六、使用規定:

(一) 憑卡免費參觀本館常設展示廳。

(二) 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三) 機器人卡遺失得申請補發,補卡費用每張新臺幣五十元。

七、辦卡優惠:

(一) 憑卡可於有效期限內不限次數參觀本館常設展示廳(大銀幕電影院
     、體驗設施及收費特展除外)。

(二) 憑卡購買大銀幕電影票優惠價新臺幣七十元(每場次限購1張)。

八、本實施要點所載各項費用,若依其他相關規定調整時,亦隨之調整。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