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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23:0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專案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0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教研秘字第 1111800947 號函
法規體系: 綜合規劃/研發管考新聞國會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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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為落實
    推動政府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工作,簡化行政業務,特設置「國家教育研
    究院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專案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二、本小組置委員十一至十七人,由主任秘書及各單位主管、任務編組主管
    或其授權人擔任。

三、本小組由主任秘書擔任召集人,負責策劃督導工作;另置工作人員一人
    ,辦理有關事務,由人事室現職人員派兼之。

四、本小組負責通盤檢討本院現有適合委託民間辦理之業務,評估其可行性
    及預期效益等工作。

五、本小組會議得另視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並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
    因故無法出席時,由委員互推代理之。

六、本小組會議決議事項,經陳報院長核定後,由各相關單位配合執行。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