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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0.10 05:3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3 月 15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1 年 08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16363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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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16363B 號令修正「十
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並自一百十一學年度,依照不同教育
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請參見PDF)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