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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11.08 13:00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編制表
民國 101 年 12 月 30 日
法規內容: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編制表

職稱

官等

職等

員額

備考

署長

簡任

第十三職等至

第十四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副署長

簡任

第十二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主任秘書

簡任

第十一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組長

簡任

第十一職等

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副組長

簡任

第十職等

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專門委員

薦任至

簡任

第九職等至

第十職等

二

 

主任

 

 

(一)

由專門委員兼任。

科長

薦任

第九職等

十一

 

視察

薦任

第八職等至

第九職等

五

內二人出缺後改置為科員。

專員

薦任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四

 

科員

委任或

薦任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

第七職等

十五

內二人俟視察出缺後改置。

助理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

第五職等

三

 

書記

委任

第一職等至

第三職等

一

 

人事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專員

薦任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一

 

政風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書記

委任

第一職等至

第三職等

一

 

主計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專員

薦任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一

 

科員

委任或

薦任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

第七職等

一

 

合         計

五十七

(一)

 

附註: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二」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