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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脈動電子期刊編輯會運作要點
民國 112 年 07 月 12 日
一、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為促進教育理念與教學實務交流分
    享,發行《教育脈動》電子期刊(以下簡稱本刊),特成立編輯會,
    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刊旨在加強教育理念之交流、教學實務之分享、教育經驗傳承、教
    育成果分享,俾增進教育人員專業知能,進而提升教育實踐品質。

三、本刊每年出版三期,於每年四、八、十二月出刊。本刊分別自教育理
    念、法令、實務與創見等相關領域徵求來稿;必要時,得邀約該領域
    具有學術聲望之學者專家撰稿或選輯國內外的教育資料與訊息,稿件
    處理原則依照本刊相關規定辦理。

四、編輯會職掌如下:
  (一)制定本刊編輯政策、編輯主題。
  (二)修訂「徵稿啟事」與「審稿辦法」等相關作業制度。
  (三)對外稿件之徵求並推薦各期專題論文與教學分享文稿邀稿人選。
  (四)依本刊審稿辦法討論各期收錄稿件,並決議刊載之期數。

五、編輯會組織如下:
  (一)發行人:由本院院長擔任,為本刊對外負責人。
  (二)總編輯:由本院院長於編輯委員遴選一人兼任。
  (三)主編:由編輯委員輪流擔任,負責投稿論文預審、審查人選推薦及
      出刊前複審確認等相關事宜。
  (四)編輯委員:
    1.由本院院長遴選六位院內或院外學者專家擔任為原則。
    2.編輯委員任期二年,並得連任。
    3.負責於編輯會會議中討論本刊相關事宜,並針對文稿進行討論與決
      審。
  (五)編輯會成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六、編輯委員均為無給職,但院外委員出席會議,依照規定支給相關費用。

七、編輯會原則上四個月召開會議一次,複審該期稿件並決定收錄篇數及
    刊載順序;會議需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由總編輯主持,如總編
    輯無法主持,由總編輯指定委員主持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