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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環境敏感地區實驗林地查詢結果通知書收費標準
歷史法規:
民國 106 年 12 月 01 日
立法理由:
1061201國立中興大學環境敏感地區實驗林地查詢結果通知書收費標準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1061201國立中興大學環境敏感地區實驗林地查詢結果通知書收費標準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申請環境敏感地區查詢結果通知書應繳納查詢費用,每案新臺幣一
千七百三十五元。
前項費用之計算,以同地段土地或不同地段而毗連土地為一案之
方式計收。
第 三 條
繳費義務人依前條規定繳納費用後,除有溢繳或誤繳情形,得依規
費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不得申請退費。
第 四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