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戶類別
每一幼兒每年最高補助額度(新臺幣)
就讀公立
就讀私立
低收入戶
免費
六萬元
中低收入戶
五萬元
家戶有子女一人
家戶年所得三十萬元以下
家戶年所得逾三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以下
二萬六千元
四萬元
家戶年所得逾四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下
二萬元
三萬元
家戶年所得逾五十萬元至六十萬元以下
一萬四千元
家戶年所得逾六十萬元
五千元
家戶有子女二人
家戶年所得四十萬元以下
家戶年所得逾六十萬元至七十萬元以下
家戶年所得逾七十萬元
家戶有子女三人以上
家戶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
家戶年所得逾七十萬元至八十萬元以下
家戶年所得逾八十萬元
備註欄
一、所定免費,不包括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交通車資等費用。
二、本補助款分上下學期撥付。
前項家戶,擁有三筆以上之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總額逾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 或年利息所得逾新臺幣十萬元者,每一幼兒就讀公立幼稚園,每年最高補助 新臺幣五千元,就讀私立幼稚園,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不適用前項 表列之補助額度。 下列土地,不列入前項之不動產計算: 一、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 二、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 三、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 古蹟保存用地及墳墓用地。 四、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