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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民國 100 年 04 月 26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詳見附檔)

修正「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及重大議題),並自一百學年度(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一日)起生效,由一年級、七年級逐年向上實施。(電子檔得於本部網站http://www.edu.tw/eje/index.aspx/國教司網頁/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項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