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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空中進修學院學院部課程標準
民國 96 年 04 月 18 日
法規內容:

一、教育目標

配合國家未來經濟建設發展暨提升全球競爭力,提供商業生活新知與
                技能,陶冶職業道德及服務精神,培養商業實務專業人才為宗旨。

二、教育功能

配合終身教育之潮流,落實知識經濟之深化與應用,利用空中教學方
                式提供商業生活新知,加強國際觀擴大知識經濟領域,開拓在職社會
                人士高階進修機會。

三、教育特色

()提供在職進修管道,理論實務相互配合,讓所學融入生活與應用。

()有效提升學生之專業能力,提供學生更多工作選擇。

()提供生動活潑之學習環境,符應學生及社會之需求。

法規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