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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07:44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科工特使及科工大使設置要點
民國 99 年 09 月 07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壹、目的
    透過「科工特使」及「科工大使」制度的設置,建立學校與本館間聯
    繫及溝通平台;藉由大使的角色功能,使師生與家庭親子能儘速獲得
    教學或學習所需之科學訊息;亦可藉由特使與大使提供學校師生科學
    教育之需求,供本館研處,提供學校加值服務。



貳、對象
一、「科工特使」:由本館誠邀國中、國小校長擔任。
二、「科工大使」:請「科工特使」推薦該校一名熱心、喜愛科學教育之
    教師擔任。



參、角色功能
一、「科工特使」:推薦該校一名熱心、喜愛科學教育之教師擔任「科工
    大使」。

二、「科工大使」:扮演學校與本館聯繫及溝通平台的角色,發揮善用雙
    方有利師生教學、學習來源之功能,滿足師生科學教育、學習之加值
    需求。善用本館展示內容、科教活動、演講課程及各項資源,協助該
    校教師規劃設計與本館相關活動相符之校內學習課程及校外參觀活動
    ,使該校師生於教學與學習上具有加值作用。



肆、任期
一、「科工特使」之任期:於該校服務接受本館聘請。
二、「科工大使」之任期:於該校服務接受校長推薦及本館聘請。
三、「科工特使」因故異動處理方式:
〈一〉若因調校,本館將徵求繼續擔任新任學校之特使。
〈二〉若退休無法繼續擔任特使職務者,本館將致贈「榮譽科工特使」證
      ,並登錄於「榮譽科工特使」名單。

四、「科工大使」因故異動處理方式:
〈一〉若因調校,本館將徵求新任學校,是否同意給予推薦,再予處理。
〈二〉若退休無法繼續擔任特使職務者,本館將致贈「榮譽科工大使」證
      ,並登錄於「榮譽科工大使」名單。

〈三〉因故無法繼續擔任「科工大使」者,請該校「科工特使」推薦另名
      新任「科工大使」。

五、「科工特使」及「科工特使」若因調校、退休及其他原因無法繼續擔
    任本項職務,請以電話、電子郵件或郵寄等其中之一方式聯繫本館公
    共服務組(聯絡電話:07-3800089分機6709)。每學年度,依教育局
    (處)公佈校長異動名單進行更新。



伍、證件:頒發「科工特使」及「科工大使」識別證件,詳如附件。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