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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5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7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26106A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學校體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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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一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40059117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70035196C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辦法)
3.中華民國102年2月19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200045163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第2條、第6條、第10條、第11條、第12條、 第13條、第14條、
 第15條、第19條; 增訂第6條之1、第6條之2、第14條之1條文及第27條之附表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30014342B號令修正發布第6條之1、第10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22584B號修正
6.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十八日(補登)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90021263B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七月三十日(補登)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100026896B 號令修正「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8.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十八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110026106A 號令修正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二十七條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