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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2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05695A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全民運動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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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全字第 10100046563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30 條;並發布日施行,但第 6  條規定自本辦法發布三年後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十一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30006383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
 及全文17條,除第12條第3項有關規費繳納規定,自一百零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施行外,自
 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山域嚮導授證管理辦法)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十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70023924B 號令修正;並自發布
 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十五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110005695A 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