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全字第 099001889
6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一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全字第 1000012311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102年02月07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全(二)字第 10200043302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4點,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體
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培訓照顧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103年04月28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30011802B 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14點,並自103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
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培訓照顧作業要點)
5.中華民國107年07月02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70022200B 號令修正,並
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五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110050174A 號令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