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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非屬亞奧運運動種類人才培育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8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49851A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全民運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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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全字第 0990019
  770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102年2月18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200044212號
  令 修正,自102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
  金辦理非屬亞奧運運動種類人才培育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103年01月21日教育部臺教授體字第 1030002102B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3點,並自103年01月01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體育
  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非屬亞奧運運動種類人才培育作業要點)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110049851A 號令修正第二點、
   第五點、第十三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