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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8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體部字第1130019923A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競技運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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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900189153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十九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10000223551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
 育優秀及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八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二)字第 10200045432 號令修正
 發布,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  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
 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五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三)字第 1020013997B 號
 令修正發布,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
 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三日教育部臺教授體字第 1030032968B 號令修正發布第11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九月十九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七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040029924B 號令修正附件3.4,並自即
 日起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臺教授體字第 1070017441B 號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十八日教育部臺教授體字第 1080032335B 號令修正發布第十
 一點及第六點附件四,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110003777A 號令修正發布
 第七點、第十一點及第六點附件四,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110049183A 號令修正
   第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11.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120054174A 號令修正「教育部運動
   發展基金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第七點、第十一點及第六點附件
   四,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12.中華民國113年05月16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130019923A 號令修正「教育部運動
   發展基金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第十一點及第四點附件三,並自
   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