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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大陸地區體育專業人士來臺從事體育專業活動審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12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體署國(二)字第1110013208A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國際及兩岸運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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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87)台體委國字第013020  號函訂
 頒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四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國字第 09900031081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 7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審查大陸地區體育專業人
 士及運動員來臺參觀訪問原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五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國(二)字第10200041892號令修正,
 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理大陸地區體育專業人士來
 臺從事體育專業活動審查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八日教育部臺教體署國(二)字第 1110013208A 號令修正發布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