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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學生參與運動競技或觀賞運動賽事表演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7 月 0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體部字第1080014457B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運動產業及企劃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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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綜字第 101001704
 8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2年2月22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綜(二)字第10200048182號
  令 修正,自102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
  金辦理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106年6月8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1060017113B號修正,名稱並
  修正為「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學生參與運動競技或觀賞運動賽事表演作
  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8年05月06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1080014457B號令廢止,並自
 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