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綜字第 100000602
8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102年2月18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綜(三)字第10200045272號
令 修正,自102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
金辦理打擊非法運動彩券組織及防阻妨害賽事公平案件檢舉獎金及相關
措施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102年5月27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授體字第1020015734A號 令
修正(原名稱: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打擊非法運動彩券組織
及防阻妨害賽事公平案件檢舉獎金及相關措施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104年08月18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040024466B 號令修正條文第
3點附件,並於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