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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3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49046A號 公告
法規體系: 體育/國際及兩岸運動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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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九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07916B號訂定,並自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施行之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七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80014697B 號 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100042628A 號令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並自公告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110049046A 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