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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修正「教育部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設置要點」第4點規定, 並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教育部
發布機關:
教育部
發布日期:
112.02.02
發布字號:
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0394 號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法規名稱:
教育部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設置要點
內
容: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0394 號函修正「
教育部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設置要點
」第4點規定, 並自即日生效
立法理由:
(112.2.2)教育部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設置要點第四點修正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