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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防部、內政部令:訂定「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主管機關: 教育部
發布機關: 教育部 《會銜》
發布日期: 102.03.13
發布字號: 臺教學(六)字第1020021454C號;國規委會字第1020000135號;台內役字第1020831115A號 令
異動性質: 制定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法規名稱: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及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