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位置:
- 最新訊息
- 最新訊息內容
教育部令:廢止103年2月1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12497A號令修正發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國文、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課程綱要,並自105學年度起回復實施97年1月24日台中(一)字第0970011604B號令修正發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地理課程綱要及公民與社會課程綱要、100年5月27日臺中(三)字第1000088923B號令修正發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歷史課程綱要、100年7月14日臺中(三)字第1000114161B號令修正發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國文課程綱要
主管機關: |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發文機關: |
教育部 |
發文日期: |
105.05.31 |
發文字號: |
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60672B號 令 |
異動性質: |
廢止 |
廢止狀態: |
自公(發)布日廢止 |
法規名稱: |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
圖表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