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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4 15:45

教育部令:訂定「外國籍學生至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及教育機構實習要點」,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教育部
發文機關: 教育部
發文日期: 103.02.06
發文字號: 臺教文(五)字第1030004112B號 令
異動性質: 訂定
生效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法規名稱: 外國籍學生至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及教育機構實習要點
圖表附件: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