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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s and Regulations Retrieving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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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譯法規中文內容(Chinese Content)

法規名稱(Title)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路藝學園使用須知
公發布日(Date) 102.06.07
法規內文(Content)
  •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推廣藝術與人文線上學習、提昇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品質、增進民眾藝術知能及終身學習意願,特訂定本須知。
  • 本館臺灣藝術教育網-終身學習平臺「網路藝學園」網址為:http://elearn.arte.gov.tw/
  • 會員身分包括:
(一)一般民眾
(二)公務人員
(三)教師
  • 學習時數認證核發:具有公務人員或教師身分,於本平臺學習且達到以下標準者,得予以核發學習時數。
(一)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
1.使用者必須先加入成為網路藝學園會員,並填妥認證所需之身分證字號等相關資料。
2.上線時間達該課程總時數之半數,並且評量測驗達八十分(含)以上。
(二)教師研習時數認證
1.使用者必須先加入成為網路藝學園會員,並填妥認證所需之任職地區及服務單位等相關資料。
2.上線時間達該課程總時數之半數,並且評量測驗達八十分(含)以上。
(三)前款時數之核發完成,應於網站公布欄及全球資訊網公告,供使用者參酌。
  • 紅利點數
(一)加入網路藝學園會員得核予二百點紅利點數,每登入一次核予十點(再次登入時間需大於五分鐘);每次閱讀課程滿一小時核予一百點。
(二)會員可將獲得之紅利點數換取紅利兌換品,每一季每一帳號兌換數量以十五(含)筆為限,承辦單位保留修正紅利兌換品數量及點數之權利並於網站上公告。
  • 本須知時數認證及紅利點數之核發,除特殊原因外,每季辦理乙次為原則,已獲認證之課程時數以不重複發放為原則。
  • 課程名稱及認證時數由承辦單位於「網路藝學園」熱門課程及全球資訊網公告。
圖表附件(Attachments)
Data Source: Laws and Regulations Retrieving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