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為綜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之命題工作,
確保命題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二、資格考試分為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小學及中等學校四
類科。
三、各類科應試科目除國民小學類科為五科外,其餘類科為四科,包括共
同科目一科至二科及教育專業科目三科,應試科目名稱如下:
(一) 幼兒園類科:
1、共同科目:「國語文能力測驗」一科。
2、教育專業科目:該類科包括「教育理念與實務」、「學習
者發展與適性輔導」及「課程教學與評量」三科。
(二) 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
1、共同科目:「國語文能力測驗」一科。
2、教育專業科目:該類科包括「教育理念與實務」、「學習
者發展與適性輔導」、「課程教學與評量(分為身心障礙
組與資賦優異組)」三科。
(三) 國民小學類科:
1、共同科目:「國語文能力測驗」、「數學能力測驗」二科
。
2、教育專業科目:該類科包括「教育理念與實務」、「學習
者發展與適性輔導」、「課程教學與評量」三科。
(四) 中等學校類科:
1、共同科目:「國語文能力測驗」一科。
2、教育專業科目:該類科包括「教育理念與實務」、「學習
者發展與適性輔導」、「課程教學與評量」三科。
四、各科試題研發小組應依考試時間與應試科目之不同,訂定各科素養評
量指標及題型,並配合課程改革、教育趨勢,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課程綱要(包括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多元文化教育等議題)、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及教育政策等,適時融入各科命題內涵與範
圍。國語文能力測驗應同時兼顧本土作家、作品、文化等內容。考試
題型除國語文能力測驗為選擇題、非選擇題及寫作外,其餘應試科目
均為選擇題及非選擇題,各科素養評量指標如下:
(一)國語文能力測驗:
1、語文理解:包括語文知識與閱讀理解。
(1)語文知識:
A、字詞理解與運用分析。
B、文化常識與應用文書。
(2)閱讀理解:
A、內容意旨。
B、篇章結構與風格欣賞。
2、溝通表達:能以通順語句、適當結構,抒發主觀經驗並整合客
觀資訊,以達成有效溝通。
(二)數學能力測驗:
1、普通數學:
(1)理解數學概念之意義及概念間連結。
(2)運用合理方法與步驟執行數學程序。
(3)應用數學知識來解決數學或生活中問題。
2、數學教材教法:
(1)理解國民小學數學課程內容及教材脈絡,並應用於數學教
學。
(2)理解國民小學學童數學概念之發展與迷思,並應用於數學
教學。
(3)理解國民小學數學教學策略與多元評量方法,並應用於數
學教學。
(三)教育理念與實務:
1、幼兒園類科:
(1)了解主要教育思潮與理論之意義、規準、本質、目的及功
能,並應用於各級學校教育。
(2)了解社會結構、教育機會均等、多元文化教育,並應用於
幼兒教保服務。
(3)了解我國幼兒教育政策、幼兒教育法規及幼兒園教育實務
,並應用於幼兒園教育場域。
(4)了解教師專業倫理與實踐之內涵,並應用於幼兒園教保教
育場域。
2、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
(1)了解主要教育思潮與理論之意義、規準、本質、目的及功
能,並應用於各級學校教育。
(2)了解教育內外在社會環境與社會脈絡,包括巨觀、微觀二
層面,如教育與社會公平、社會變遷、社會關係等,並應
用於一般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班)。
(3)了解我國主要教育行政與教育制度、特殊教育法規與政策
、學校實務及教育改革趨勢、特殊教育相關支持服務與支
援系統,並應用於一般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班)之教育
情境。
(4)了解教師專業倫理與實踐之內涵,並應用於一般學校與特
殊教育學校(班)。
3、國民小學類科:
(1)了解主要教育思潮與理論之意義、規準、本質、目的及功
能,並應用於各級學校教育。
(2)了解並應用教育內外在社會環境與社會脈絡,包括巨觀、
微觀二層面,如教育與社會公平、社會變遷、社會關係等。
(3)了解我國主要教育行政與教育制度、教育法規與教育政策
、學校實務及教育改革趨勢,並應用於國民小學教育情境。
(4)了解教師專業倫理與實踐之內涵,並應用於國民小學。
4、中等學校類科:
(1)了解主要教育思潮與理論之意義、規準、本質、目的及功
能,並應用於各級學校教育。
(2)了解並應用教育內外在社會環境與社會脈絡,包括巨觀、
微觀二層面,如教育與社會公平、社會變遷、社會關係等。
(3)了解我國主要教育行政與教育制度、教育法規與教育政策
、學校實務及教育改革趨勢,並應用於中等學校教育情境。
(4)了解教師專業倫理與實踐之內涵,並應用於中等學校。
(四)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1、幼兒園類科:
(1)了解幼兒身心發展理論,作為教學與輔導之依據。
(2)了解幼兒健康促進、安全與保護,常見健康問題之知識及
應用適當照護方法。
(3)了解幼兒年齡、能力、興趣、不同社經背景、文化之個別
差異,並應用適當學習原理及遊戲相關理論於幼兒之適性
發展。
(4)了解特殊需求幼兒之身心特質及鑑定歷程,並提供適切支
持、輔導及教學調整。
(5)了解並應用師生互動、班級文化及正向支持之原理與方法。
(6)了解輔導原理與技巧,並應用於幼兒之適性發展。
(7)了解幼兒園、家庭、社區之關係,並應用於幼兒之適性發
展。
2、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
(1)了解學習者身心發展理論與特質、社經及文化背景之差異
,並應用於特殊需求學生權益促進、教學與輔導。
(2)了解特殊教育學生之殊異性並提供相關支持服務。
(3)了解特殊教育學生之身心特質,應用適切之篩選轉介與鑑
定評估,提供適切教育與支持服務。
(4)了解正向支持之原理與方法,並應用於學習環境規劃與營
造、親師生關係、學生自主學習與自我決策。
(5)了解特殊教育學生認知與情意發展及可能之情緒與行為問
題,並應用輔導原理與技巧,與相關專業人員合作,提供
適性輔導與轉銜服務。
3、國民小學類科:
(1)了解兒童身心發展理論、不同社經及文化背景之發展差異
,並應用於教學與輔導。
(2)了解主要學習理論(包括學習策略)與動機理論,並應用
於國民小學學生學習與輔導。
(3)辨識特殊需求學生之身心特質及鑑定歷程,並提供適切支
持與轉介。
(4)了解班級經營、正向支持的原理、方法與技巧,並應用於
培養學生自律與自治,促進親師生關係及營造友善學習環
境。
(5)了解主要輔導理論、方法與技巧、輔導機制與資源、輔導
倫理與主要法規,並應用於協助學生適應與發展。
4、中等學校類科:
(1)了解青少年身心發展理論、不同社經及文化背景之發展差
異,並應用於教學與輔導。
(2)了解主要學習理論(包括學習策略)與動機理論,並應用
於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與輔導。
(3)辨識特殊需求學生之身心特質及鑑定歷程,並提供適切支
持與轉介。
(4)了解班級經營、正向支持的原理、方法及技巧,並應用於
培養學生自律與自治,促進親師生關係及營造友善學習環
境。
(5)了解主要輔導理論、方法與技巧、輔導機制與資源、輔導
倫理與主要法規,並應用於協助學生適應與發展。
(五)課程教學與評量:
1、幼兒園類科:
(1)了解並應用幼兒教育課程之主要理論及課程取向,發展及
設計課程、教學及評量。
(2)了解各領域教材教法及學習策略、教學媒材及學習科技、
資源及技術,並應用統整概念設計課程及教學。
(3)了解社會變遷趨勢與幼兒教育重要議題(包括幼兒園、家
庭及社區資源,與在地文化),並融入課程規劃與教學。
(4)了解並應用幼兒園學習環境之理論基礎與規劃原則。
(5)了解幼兒學習評量與教學評量之相關理論與方法,並應用
於學習回饋與教學調整。
2、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
(1)身心障礙組:
A、了解特殊教育學生課程之主要理論、設計原則與模式,
並應用於特殊教育學校(班)之課程調整及特殊需求領
域課程,發展素養導向課程、教學及評量。
B、了解特殊教育學生教學之主要理論與模式、活動與設計
、多元教學策略及方法,並應用於特殊教育學校(班)
之跨領域/科目/情境之素養導向教學。
C、了解社會變遷趨勢與議題,並應用於特殊教育課程教學
與評量。
D、了解教學媒材及輔助科技等相關資源,並應用於特殊教
育教學設計與環境規劃。
E、了解特殊教育學生之特質能力及需求,擬定適當課程與
相關服務,並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
F、了解多元與適性評量之原理與方法,並依據學習回饋應
用於教學調整。
(2)資賦優異組:
A、了解特殊教育學生課程之主要理論、設計原則與模式,
並應用於特殊教育學校(班)之課程調整及特殊需求領
域課程,發展素養導向課程、教學及評量。
B、了解特殊教育學生教學之主要理論與模式、活動與設計
、多元教學策略及方法,並應用於特殊教育學校(班)
之跨領域/科目/情境之素養導向教學。
C、了解社會變遷趨勢與議題,並應用於特殊教育課程教學
與評量。
D、了解教學媒材及輔助科技等相關資源,並應用於特殊教
育教學設計與環境規劃。
E、了解特殊教育學生之特質能力及需求,擬定適當課程與
相關服務,並執行個別輔導計畫。
F、了解多元與適性評量之原理與方法,並依據學習回饋應
用於教學調整。
3、國民小學類科:本指標中所指稱之「了解」與「應用」,涵蓋
師資生之情境應用、高層次思考、反思修正等表現,包括下列
五項:
(1)了解課程主要原理、課程發展與設計、課程評鑑之原則,
以應用於國民小學課程、教學及評量。
(2)考量社會變遷中之重要議題、課程政策與改革趨勢,以發
展課程、教學及評量。
(3)了解教學之主要理論與模式,以設計、實施、改善國民小
學教學。
(4)了解多元教學方法與策略、學習科技與資源,以應用於國
民小學教學規劃與實踐(包括探究與實作)。
(5)了解與使用多元評量方法(包括使用科技),以檢視學習
進展,促進學生自我成長,及指引與調整教學。
4、中等學校類科:本指標中所指稱之「了解」與「應用」,涵蓋
師資生之情境應用、高層次思考、反思修正等表現,包括下列
五項:
(1)了解課程主要原理、課程發展與設計、課程評鑑之原則,
以應用於中等學校課程、教學及評量。
(2)考量社會變遷中之重要議題、課程政策與改革趨勢,以發
展課程、教學及評量。
(3)了解教學之主要理論與模式,以設計、實施、改善中等學
校教學。
(4)了解多元教學方法與策略、學習科技與資源,以應用於中
等學校教學規劃與實踐(包括探究與實作)。
(5)了解與使用多元評量方法(包括使用科技),以檢視學習
進展,促進學生自我成長,及指引與調整教學。
五、各應試科目以一百分為滿分。命題如為選擇題型者,應為四選一之單
選題,答錯不倒扣。
六、各科審題委員、命題委員及組題委員從事審題、命題及組題工作,應
親自為之,並履行其保密義務,不得以網路、口語、書面等方式對外
透漏身分及試題研發相關文件資料。
七、各科審題委員、命題委員及組題委員如有本人、配偶、三親等內之血
親、姻親應考時,應行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