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 教育部 92 年 10 月 27 日台技 (三) 字第 0920137608 號函「九
十三年度教育部獎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核配標準」計畫
型獎助項目。
(二) 教育部 92 年 11 月 28 日「研商九十三年度技專校院發展學校重
點特色專案計畫補助要點等案之修正事宜會議」決議事項。
二、目的:
(一) 為彰顯技職教育特色,鼓勵各技專校院教師從事在職進修活動,以
提昇教師實務能力與專業成長。
(二) 為使技專校院教師教學研究與產業需求緊密配合,導入產業界之經
驗,以提昇教師實務能力與專業成長,並能改善教學品質與內涵。
三、補助重點:
(一) 規劃推動專任教師從事與其教學及實務能力成長有關之實務研習及
業界實務專題研究等活動。
(二) 規劃推動專任教師取得與其教學專長有關之專業證照。
(三) 鼓勵教師修讀與其教學及研究能力成長有關之學分。
(四) 鼓勵專任教師赴國內外公、民營事業機構從事與其專長有關之實務
研習、研究或專業指導。 (選送教師出國進修部分,限私立學校提
案;公立學校則請逕依行政院相關規定辦理)
(五) 其他可協助教師成長及提昇實務能力之措施。
四、補助對象:
(一) 公私立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
(二) 學校財務及會計制度健全,且最近一年內無重大違規事項。
五、補助基準或原則:
(一) 各校申請「提昇教師實務能力及進修成長」專案補助計畫,每校以
乙案為限。
(二) 申請補助學校應自學校經費中提列相對配合款,公立學校不得低於
10%,私立學校不得低於 20 %。
(三) 本案經本部審查後擇優給予補助,每校補助至多以新台幣三百萬元
為上限。
(四) 本部本項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經費為限,且人事費不得超過總計畫經
費的三分之一。
六、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 申請期間、程序及計畫書:
1符合申請資格條件之學校,得研擬申請計畫書,並檢附相關資料
一式二十份,於九十三年二月十日前向本部提出申請。
2申請計畫內容:
(二) 審查方式:
本部為審核各校申請計畫,得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審查,並依審查結
果擇優補助經費。
(三) 審查原則:
1計畫內容特性及效益。
2計畫之可行性。
3申請經費之合理性。
4中程校務及系科發展之配合度。
5歷年執行成效及行政配合情形。
七、經費請撥與核銷:
(一) 經費請撥、支用、核銷結報請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
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 經費請領及核銷相關表格,詳見本部網頁 http://www.edu.tw,請
依序點選法令規章→會計處→本部經費相關法令規章→本部經費核
撥結報表。
(三) 本項專案補助,各校應於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冊報執行清冊乙式兩
份送部存供查核。
(四) 補助經費如有餘款應按比率繳回。
八、補助成效考核:
(一) 未依本部相關規定辦理者,除繳回補助款外,於下次申請時,不予
補助。
(二) 各校配合本專案運用以協助教師成長提升實務能力,如有辦理相關
活動,請依規定適時上傳本部網站,網址為 http://www.tve.edu.
tw/ ,如有填報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陳惠貞小姐,電話
: (02) 23923105 轉 784。
(三) 各校應於計畫執行完成後,辦理結報及提送全期計畫執行成果報告
,其執行成效將納入下一年度補助參考。
(四) 本案於奉核定後,應依計畫執行,未經同意而有隨意變更情事,停
止本案補助一年。
九、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一) 本部將併同學校相關經費補助案辦理訪視。
(二) 本計畫案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