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 本要點依教育部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方案七「普設終身學習場所方
案」之行動策略,鼓勵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等公益團體加強辦理終
身學習活動訂定之。
(二) 依「推展終身教育、建立學習社會」中程計畫之推動終身教育及資
訊網路教育方案訂定之。
二、目的
結合教育基金會民間資源,以策略聯盟方式,規劃主題領域之學習活
動,共同策劃辦理全民終身學習活動,加強非營利組織與政府之合作
夥伴關係,開創非正規教育學習管道,促進邁向終身學習社會,提升
國家競爭力。
三、補助對象
依法設立之全國性及地方性文教基金會 (不含其他社團法人) 。
四、補助原則
(一) 各列車長及子車活動經費以基金會自籌為主 (80 %以上) ,本部
視年度預算僅酌予部分經費補助 (20 %以內、以 100 萬元為上
限) 。
(二) 受補助者須配合之事項
1.依本要點補助所產生之講義、教材或軟體,授權本部及其所屬機
關在教育利用範圍內得以無償重製、改作及利用,並供各級學校
師生教學與學習之用。
2.配合本部辦理相關推廣活動。
五、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 申請程序:
1.具備方案構思、設計規劃與整合執行能力之基金會先行聯合若干
基金會以策略聯盟方式規劃主題領域之方案計畫。方案計畫報部
後上網公告徵求子車加掛,子車所研提活動計畫逕送研提方案計
畫之基金會彙整。
2.提報方案計畫之基金會發動策略聯盟,與加掛子車基金會共同推
選列車長。
3.列車長將具體列車長計畫及子車計畫整合後檢具計畫摘要表及活
動實施計畫 (含經費明細表) 送本部彙整。
(二) 審查作業:本部擇期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審查會議,依據補助原則進
行審查,通過核定補助經費後,由本部函發各列車長請款通知。
六、經費請撥與核銷
(一) 經費請撥:
1.子車計畫經費:各列車長收到本部請款通知,彙整子車領據報部
後個別撥款予子車。
2.列車長整合性計畫經費:由列車長備據報部後撥款予列車長,再
由列車長統籌或分配予子車。
(二) 經費核銷:各列車受補助之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將成果報告表及
相關成果報告資料,與經費結算表送列車長彙整,由列車長將經費
結算表轉送本部辦理核銷。若未依核定計畫執行者,需繳回未執行
之補助款。
(三) 經費請撥、支用、核銷結報應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
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七、補助成效與考核
(一) 各列車應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填送成果報告表及相關成果資料並
彙整作為成果展示,並將成果報告表及經費結算表送列車長,由列
車長轉報本部備查。
(二) 各基金會接受本部補助者,應確實依據計畫辦理,本部將派員進行
考核工作,以了解活動成效。
(三) 各基金會辦理活動之考核結果將作為以後年度補助經費增減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