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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加強生活教育措施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7 月 1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3 年 07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訓(二)字第0930084010號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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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起
    生活教育為公民教育之核心工作,然而,由於受到升學主義影響,未
    能得到各級學校應有之重視,國民中小學「公民與道德」、「生活與
    倫理」等課程標準與教材雖定期修訂,亦由於受到固定期程之限制,
    難能即時反應現實需要。以致長期以來生活教育與現代生活不能完全
    相銜接,亟待予以調整改善。
    國民中小學新課程標準已陸續修正公佈實施,自八十五學年度起,國
    民中小學每天有二十分鐘導師時間,本部如能詳加規劃,透過省市、
    縣市教育廳局,引導各級學校教師妥善運用,將是改進生活教育內涵
    ,提升公民教育績效最佳契機。
    經多次諮詢各級學校生活教育實務工作者,以及公民教育學者專家之
    結果,從「生活教育輔助教材」的提供,以及發展「生活教育實施模
    式」乃為最佳之改善途徑。是以教育部訓育委員會依據研議共識,擬
    具加強措施,希能整合學校教育資源,落實執行重點工作,增進生活
    教育成效,達成培育現代化公民之教育指標。


二、目標
    順應時代需求,結合輔導方法,發展多元生活教育資源,豐富生活教
    育素材,增進學生適應現代社會能力,活潑生活教育內涵。


三、實施策略
 (一) 成立執行小組,統籌規劃具體措施。
 (二) 結合資訊媒體,定期發展實用精緻輔導教材。
 (三) 開發共同資源,推廣運作生活教育服務網。
 (四) 引導地區發展,建立地方生活教育特色。


四、執行要項
 (一) 成立「加強生活教育措施執行小組」
      教育部會同省市、縣市教育廳局,邀集教育、輔導、傳播學者專家
      及中小學校長二十人,成立「加強生活教育措施執行小組」,每月
      定期集會,研議生活教育發展策略具體措施,審議各項工作企劃 (
      審查會隨時召開) ,並適時檢討執行情形。
 (二) 出版「生活教育卷宗」月刊
      教育部成立「編輯小組」,依據「加強生活教育措施執行小組」研
      訂之主題,每月編輯出版「生活教育卷宗」月刊,提示各級學校每
      月生活教育主題,規劃各類專欄版面,例如「流行青春」、「民俗
      之旅」、「校園話題」、「叮嚀小語」…等,提供精緻實用教材及
      可行教學模式,配合國民中小學實施新課程標準所定之「導師時間
      」 (每天二十分鐘) ,加強實施生活教育之用。
 (三) 製作「現代生活教育」系列錄影帶及實用小冊
      教育部委請學校會同傳播公司,製作與「學生安全」 (如公共安全
      、防災、逃生、預防車等) 、「經濟生活」 (如消費、打工、休
      閒、金錢) 、「社會生活」 (如青少年法律知識) 、文化生活等密
      切關係之錄影帶,並將錄影主要內容編製成實用小冊,大量複製影
      帶及小冊,函送學校提供師生輔助教學之用。
 (四) 編印「輔導管教學生活法律須知」手冊
      教育部聘請法學專家會同學校訓輔實務工作者,組成「編輯小組」
      ,將學校教師輔導管教學生有關之法律責任予以整理、歸類、分析
      、編印成「輔導管教學生法律須知」手冊,分送各級學校教師參考
      ,引導學校教師善盡管教責任時,避免違犯法律規範。
 (五) 推動「好書選讀」榮譽制度
      教育部會同省市、縣市教育廳局,鼓勵所屬學校推動「好書選讀」
      榮譽制度。每年由學校師生共同票選好書十種,安排教師定期導讀
      與主持討論。學生在學期間,每讀畢一冊並參與討論完竣,由導讀
      教師予以簽章註記。凡完成十冊者,由學校給予記功,並核頒「好
      書選讀楷模」證明書,鼓勵學生勤讀好書,以豐沛生活內涵。
 (六) 編印「現代生活」系列叢書
      教育部會同省市、縣市教育廳局,邀集各級學校生活教育實務工作
      者,成立編輯小組,並邀集學者專家指導,針對學生現實生活需要
      ,編印「現代生活」系列叢書,國中、國小、高中職教師用各一套
      ,每套二至四冊,提供各級學校教師具體實用之輔助教材,增益生
      活教育教學效果。
 (七) 策動「熱愛自然、服務社會」學生活動。
      教育部訂頒「獎助各級學校學生愛山、愛水、熱愛大自然活動實施
      要點」及「獎助中等學校學生參與社會服務工作實施要點」,會同
      省市、縣市教育廳局督責所屬學校,成立相關學生社團,積極策動
      引導學生愛山、愛水、熱愛大自然,欣賞自然風光美景,蘊育學生
      物我合一之人文關懷。引導學生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工作,透過公益
      性活動,協助社會弱勢族群成長發展,培養愛人情操,善盡社會責
      任。
 (八) 補助省市、縣市發展地區現代生活教育輔助教材
      教育部訂頒「教育部補助省市、縣市發展現代生活教育輔助教材實
      施要點」,輔助省市、縣市整合發展地區生活教育資源,創作適用
      教材。並依據執行成果適時辦理「生活教育輔助教材展覽觀摩活動
      」,推廣優良輔助教材,提供各級學校參考使用。
 (九) 補助省市、縣市實驗發展現代生活教育多元實施模式
      教育部訂頒「教育部補助省市、縣市實驗發展現代生活教育模式實
      施要點」,輔助省市、縣市配合地方資源,發展地方生活教育優良
      模式,並依據執行成果,適時辦理「生活教育實施模式觀摩」活動
      ,推廣優良生活教育實施模式。


五、配合措施
 (一) 本案奉核定執行後,教育部訓育委員會應會同相關司處暨省市、縣
      市教育廳局,落實實施各項重點工作。
 (二) 本案併同「加強公民教育」措施暨「青少年輔導計畫」執行,年度
      所需經費,在教育部由學生事務與輔導「加強公民教育」項下優先
      支應,若有不足,由「青少年輔導計畫」經費勻支。省市、縣市教
      育廳局應逐年配合編列適當經費額度,加強推動。


六、考評事項
 (一) 本案「年度作業計畫」確定之後,「執行小組」應在一個月之內,
      策訂「督導考評實施要點」,督責教育部、廳、局配合執行督導考
      評工作。
 (二) 教育部、省市教育廳局、縣市政府教育局,應於每年度結束兩個月
      內 (八月底前) 提報本方案執行成果,並檢討得失,交由「執行小
      組」研議規劃調整措施參據。
 (三) 執行本方案績效優良單位或個人,由教育部比照「執行輔導計畫有
      功人員」模式,公開表揚獎勵。